在交通事故中两人倒地不起的情况下,首要任务是确保现场安全并立即拨打紧急电话求助;其次,从法律角度来看,需要关注责任划分、赔偿标准、保险理赔、证据收集以及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等问题。
责任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要明确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及各方当事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过失行为。
赔偿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这为受害者提供了具体的经济补偿指导原则。
保险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证据收集:事故发生后应尽快固定现场情况(如拍照录像)、保留监控视频资料、获取目击者证言等作为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多种形式的证据材料可作为定案依据。
刑事责任: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如死亡),则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综上所述,在遇到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除了及时救治外,还需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规,预防为主,尽量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