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如果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超过两年,受害者仍未获得应有的赔偿,应当如何处理?
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交通事故赔偿请求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将面临胜诉权丧失的风险。
时效中断与中止:若在时效期间内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则诉讼时效会中止;而如果在此期间内,如受害人向侵权方提出赔偿要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则诉讼时效会被中断,重新计算。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至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特别规定下的时效延长:对于特殊情形下未能及时主张权利的情况,《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也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赔偿请求权的时效计算规则,即在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以谁作为被告起诉,应以谁的行为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强制执行程序:即使判决已生效但对方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其他救济途径:若对方存在逃避债务的行为,如转移财产等,受害人还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撤销权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至五百四十一条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允许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综上所述,当交通事故赔偿请求超过两年未得到解决时,受害人应首先确认是否仍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及时采取措施中断时效;其次,积极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了解并运用相关法律规定,寻求更多可能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