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要了解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两年后如果骨折仍未愈合,受害者在法律上可能面临的权益保护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下的受害者可能有权要求进一步的损害赔偿。
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首先需要明确事故的责任方,这是后续索赔的基础。
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长期未愈的情况,受害者有权请求支付额外产生的医疗开支及其他相关费用。
残疾赔偿金:如果由于骨折不愈导致了永久性损伤或功能障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对职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可以酌情确定残疾赔偿金数额。”
精神损害抚慰金:同上文提到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相应的赔偿金。”若患者因此遭受了较大的心理压力或情绪困扰,可主张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尽管事故发生已过两年,但如果能够证明伤害后果持续存在且与原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则仍处于法定追诉期内。
总之,在交通事故导致长期健康问题的情况下,受害者应积极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同时注意把握好提起诉讼的时间节点,避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