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在遭遇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对方不履行应尽义务,寻求对此情况的合法应对措施及法律依据。
资深高级律师角度分析:
责任认定与证据固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当对方全责已明确,应妥善保存事故认定书、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为后续追责提供有力支持。
直接索赔: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受害者有权向全责方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可先尝试直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或通过书面方式正式提出赔偿要求。
保险公司介入:若全责方有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者要求全责方配合向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全责方承担。
提起诉讼:如对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影响执行(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法院将根据提交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全责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强制执行:若法院判决后全责方仍不履行,受害者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此外,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甚至触犯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参见《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总结:面对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却不履行的情况,受害者应首先确保责任认定清晰、证据充分,然后可通过直接索赔、寻求保险公司介入、提起诉讼乃至申请强制执行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我国法律法规体系对此类纠纷提供了全面的解决路径和强有力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