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中包含误工费,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误工费是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不能正常工作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明确了误工费作为交通事故赔偿的一部分。
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了误工费的计算方法,即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具体而言,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举证责任:受害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误工时间及收入状况,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完税证明等,以支持其误工费的索赔。
特殊情形:对于退休人员、学生等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群体,若能证明其存在误工损失(如兼职收入、商业活动收入等),同样有权要求赔偿误工费。
时限与上限:误工费的赔偿时限一般为治疗期间加上必要的康复期,但不得超过合理的期限。赔偿金额则需根据上述计算标准确定,不存在固定的上限,但需合理且有据可依。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赔偿中确实包含误工费这一项,其计算和赔偿均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受害者在遭受交通事故后,有权依法获得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赔偿,以弥补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