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想了解的是,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时,若保险不予赔付,责任应由谁承担。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理解保险责任、法律责任以及可能的风险分配。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害赔偿通常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和商业车险来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依照国家规定投保交强险。若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3月26日国务院令第406号)规定,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三,如果保险拒绝赔付,可能是由于不在保险条款覆盖范围内,例如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情况。这时,依据《侵权责任法》(2009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侵权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事故责任人需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第四,受害方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责任人或其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依据《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责任人支付赔偿金。
最后,若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拒赔,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订),被保险人有权申诉或寻求法律救济。但如保险合同中存在明确的除外责任条款,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此时责任可能回到原驾驶员或车主身上。
总结来说,如果交通事故人伤保险不赔,责任通常将落到责任人,即事故的过错方,特别是在他们没有购买足够的保险覆盖或者保险公司在某些情况下有权拒赔的情况下。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而责任人则可能需要承担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