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导致的骨折伤情在无法进行伤残评定的情况下,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深入分析此法律问题:
伤残鉴定与赔偿的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二条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因此,伤残鉴定是获得残疾赔偿金的重要依据。若无法进行伤残鉴定,则可能影响到残疾赔偿金的获取。但并不意味着其他合理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医疗费用及其他直接损失:即使未被认定为伤残,受害者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误工费等直接损失。
后续治疗费用:对于骨折伤情而言,可能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或二次手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九条:“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即便没有达到伤残等级,只要存在后续治疗需求,该部分费用也可以向侵权方索赔。
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即使未构成伤残,若因事故导致较大心理创伤,也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保险理赔:若事故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即便未被评定为伤残,保险公司仍需在保险限额内支付合理的赔偿款项。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中遭遇骨折而未能进行伤残评定的情况下,受害者依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合理损失。
总结:即便未能获得伤残评定结果,受害者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正当权益;同时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且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