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在遭受交通事故后出现骨折状况,但医院未予及时或合理处理,用户询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寻求法律救济。作为资深高级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解析此问题:
医疗机构职责: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若医院对骨折病情存在疏忽、误诊或延误治疗等过错行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和受损害的初步证据。因此,需收集并保存相关就医记录、检查报告等证据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有争议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通过权威鉴定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失及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赔偿范围与标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诉讼途径: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或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当遭遇交通事故骨折而医院未能妥善处理时,患者应积极保全证据,依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明确医院的责任,并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赔偿,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