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在于,当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案件中,受害人家属如果不谅解,加害方是否还能获得赔偿。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谅解的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对因其过错造成的他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受害者或其家属未给出谅解,法院在判决时仍会考虑到实际的赔偿责任。其次,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能会涉及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受害者家属未给出谅解,可能会影响量刑,但这并不排除加害方应支付的民事赔偿。
再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害方需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直接经济损失,而不取决于受害者或家属是否谅解。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应当赔偿因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即使没有取得谅解,法院仍可判决被告人进行赔偿。
最后,从道德层面,即使法律上未明确要求,社会舆论和道德压力也可能促使加害方积极寻求和解,以获取谅解书,但这不影响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死亡案件中,即使受害者或家属不谅解,加害方仍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然而,是否能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可能会影响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尤其是在涉及刑事诉讼时。因此,加害方应积极处理,争取谅解,但这不影响其民事赔偿责任的免除或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