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败诉方不赔偿时,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判决或采取其他合法措施来保障自身权益。具体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加被执行人财产、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等方法。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当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生效后,若败诉方拒绝履行赔偿义务,胜诉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追加被执行人财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胜诉方可以请求法院调查败诉方的财产状况,以便于执行赔偿。
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如果败诉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无法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胜诉方可以再次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申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于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并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限制。
寻求社会救助与法律援助:除了上述法律手段外,受害人还可以寻求社会救助机构的帮助,如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同时,如果经济条件困难,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获得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支持。
综上所述,面对交通事故败诉方不赔偿的情况,受害方应积极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追加被执行人财产、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等多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必要时可寻求社会救助和法律援助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