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在交通事故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不予赔付的具体情形,期望从资深高级律师的专业视角,从五个方面详细解析相关法律问题,并要求提供最新的、完整的中国法律依据原文,字数不少于500字,最终进行总结。
一、驾驶人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吊销期间发生事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30号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20版)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酒驾、毒驾导致的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630号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以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20版)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二)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三、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事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20版)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六)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扣押期间;……”
四、保险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20版)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被注销的,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五、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保险车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20版)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四)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总结:人保在交通事故中不予赔付的情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人无证驾驶、驾驶证被暂扣或吊销期间驾车、酒驾、毒驾、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事故、保险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以及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保险车辆等情况。以上法律规定均源自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条款,为处理相关理赔争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