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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交通事故不垫付人死了?

用户:153****9264 蜀山区 2024-11-02 12:17 交通事故 浏览量:18052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蔡传文
蔡传文*律师/18856954895(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用户提出的问题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方没有垫付费用,受害者不幸死亡,这种情况下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如何界定?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确定责任的关键文件,一旦认定肇事方负有主要或全部责任,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垫付费用的法律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即使肇事方未垫付费用,也不免除其救助义务。若因未及时垫付费用导致受害人救治延误,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追究刑事责任。

3. 保险理赔与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4. 民事赔偿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即使肇事方未垫付费用,受害人家属仍有权要求其承担上述赔偿责任。

5. 诉讼途径与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受害人家属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肇事方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

综上所述,即使肇事方未垫付费用,其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受害人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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