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用户在咨询关于交通事故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的相关法律问题,主要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仍能获得赔偿,以及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资深高级律师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交通事故中,无论受伤者是否构成伤残等级,只要事故责任明确,侵权方都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即使未达到伤残等级,受害者因事故产生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侵权人都应当予以赔偿。
赔偿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但未达伤残等级时,可主张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未达伤残等级的受害人,一般难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但若其面部或其他明显部位留下疤痕等影响容貌或造成较大心理压力的情况,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司法实践争取适当的精神损害赔偿。
后续治疗费用:若存在后续治疗需要,即便未达到伤残等级,也可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者鉴定结论,请求预付将来的后续治疗费(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举证责任:受害者需提供医疗记录、发票等相关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存在及具体数额。若侵权方对赔偿金额有异议,法院可能会要求做进一步的鉴定或评估(参考《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总结:交通事故鉴定未达等级并不代表不能获得赔偿,受害者有权就实际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向侵权人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并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争取精神损害赔偿。关键在于合理合法地收集并提交损失证据,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