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咨询的核心问题是: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如果选择了保守治疗但伤势未能痊愈,涉及的法律责任和权益如何保障。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解答:事故责任认定、医疗费用承担、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以及证据保留。
事故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分担。因此,首先需要明确事故责任方。
医疗费用承担:如对方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其承担未愈治伤病的医疗费。《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赔偿请求权:若保守治疗效果不佳,受害者可申请专业鉴定确定是否需进一步治疗,并据此向责任方索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包括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在内的多项赔偿项目。
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证据保留:保留所有医疗记录、诊断报告、治疗发票及交通、住宿等相关费用凭证,以便于主张赔偿。
总结来说,交通事故中保守治疗未愈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责任方支付未愈部分的医疗费用并可能寻求其他相关赔偿,但需注意诉讼时效并在整个过程中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有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