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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人不赔钱?

用户:194****2060 湛江市 2024-11-02 08:12 交通事故 浏览量:29306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蔡传文
蔡传文*律师/18856954895(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问题概述: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责任方是否必须赔偿?如果未赔偿,有哪些法律途径和依据?

资深高级律师解答:

  1. 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即使死亡,责任方也需承担赔偿。

  2. 赔偿范围: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3. 未赔偿处理:若责任方拒绝或无力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追偿。法院会根据责任划分和赔偿标准进行判决。

  4. 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超出部分再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约定处理。如责任方无保险,受害方可直接向其追偿。

  5. 时间限制: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超过时效可能导致丧失胜诉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总结: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责任方不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需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如遇赔偿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确保受害方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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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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