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主要涉及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双方未达成和解,应当如何处理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以下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此,无论是否达成和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及时报警是首要步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即使双方未达成和解,交警部门仍会依法进行责任认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使未达成和解,受害方仍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和解,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此外,如果交通事故构成刑事犯罪,如交通肇事罪,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即使交通事故双方未达成和解,当事人仍需按照法律规定保护现场、报警并配合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若无法达成和解,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注意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