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交通事故 > 问答详情

路遇交通事故不帮助?

用户:181****5769 通河县 2024-11-02 07:58 交通事故 浏览量:4463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蔡传文
蔡传文*律师/18856954895(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用户询问的是在遇到交通事故时,是否有法律义务提供援助,以及如果不提供援助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这是一个关于公民道德责任与法律责任交叉的法律问题。

  1. 道德义务:根据社会伦理和公序良俗,见到他人身处危险,我们有道德上的责任施以援手。然而,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这并不构成强制性的法律义务。

  2. 法律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并未明确规定路人有救助事故受害者的直接法律义务,但规定了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 刑事责任:如果路人明知事故存在严重后果,且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导致受害者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或伤害加重,可能构成刑法中的“见危不救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 民事责任:若因未提供援助而导致受害者损失扩大,理论上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5. 救助免责: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善意救助者即使在救助过程中产生合理范围内的损害,也不必承担责任。

总结:在中国法律体系下,路人没有法定的义务去救助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但如果故意不救助并因此导致严重后果,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同时,对于善意救助者,法律提供了救济机制,保障他们在救助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蔡传文 专职律师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刑事自诉、法律顾问、人身损害
服务地区:合肥市
同城律师推荐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涉外法律、涉外仲裁、刑事辩护、国际贸易、私人律师、涉外公证、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服务地区: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股权纠纷、融资借款、股权激励、改制重组、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