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或其家属不选择对责任方提起民事诉讼的可能性以及影响这一决定的因素。作为资深律师,我将从五个方面解析这个问题:受害者的权益、法律规定、经济成本、情感因素和和解可能性。
受害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
法律规定:虽然有法定权利,但受害者可以选择不起诉,这是他们的自由,只要他们愿意接受私下和解或者通过交警调解解决,且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
经济成本:起诉需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果预期赔偿金额不高,可能考虑直接和解以节省费用。
情感因素:受害人可能出于对责任方的谅解、家庭和谐或其他个人原因,选择不起诉。
和解可能性:双方如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受害者可能会选择不起诉,特别是当责任方主动承担责任并提供合理赔偿时。
总结:交通事故中受害者不起诉的概率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其对自身权益的认识、法律规定、经济考量、情感因素以及和解的可能性。最终是否起诉,应由受害者基于全面考虑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