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出的问题主要涉及2018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未处理的情况,希望了解该情况下的法律责任及处理方式。
资深高级律师分析:
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因此,首先需要通过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明确各方的责任比例。
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进一步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事故责任方需根据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如果2018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未处理,受害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保险理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因此,事故双方应尽快联系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进行理赔。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如果事故方存在逃逸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2018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未处理,首先需要通过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明确各方责任;责任方需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受害方应在三年内提起诉讼;同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如存在逃逸行为,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建议尽快采取行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