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问题概述:在遭遇交通事故后,用户希望了解为何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对方仍不予赔偿,从法律角度应如何应对及寻求救济。
资深高级律师五方面分析:
事故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若对方负有责任却拒绝赔偿,可将此认定书作为诉讼证据。
法律追偿途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受害方有权据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保险理赔环节:如果对方有车辆保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如保险公司未按约定赔付,可同时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受害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判决生效后的执行。
违法成本与执行力度:对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加大了对拒赔行为的法律惩治力度。
总结: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受害方,在对方不予赔偿的情况下,依法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利用保险理赔机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方式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并借助法律对拒赔行为的严厉制裁规定,确保赔偿款项得以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