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的核心是:当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时,如果该方拒绝结案,应该如何处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首先,从法律责任层面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事故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全责方有义务配合完成事故处理和赔偿事宜,否则受害方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次,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事故处理机关在查明事实、明确责任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全责方拒不解决,另一方可依据此认定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再次,关于理赔流程,《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若全责方投保了相应保险,保险公司需依法履行赔付义务。
此外,如全责方恶意拖延,可能涉及《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或《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中,全责方拒不结案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是要求全责方所投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三是若存在犯罪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总之,受害方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全责方逃避责任的行为难以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