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问题实际上是在询问在交通事故中,不赔偿的情况发生的频率或者比例是多少。他可能也想了解,如果遇到这种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从资深高级律师的角度看,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交通事故后不赔偿的行为是非法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这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赔偿的基本规定。
其次,受害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偿。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赔偿。此外,《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再者,如果对方无理拒绝赔偿,受害人还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发布)中的相关规定,主张权利,如第十七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这意味着,即使对方不主动赔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双方的责任,进行公平裁决。
最后,如果事故责任人确有财产但故意逃避或无能力赔偿,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总结来说,交通事故后不赔偿的情况虽然存在,但受害者有多种法律途径寻求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理赔、民事诉讼和法院强制执行等。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法律对受害者的保护机制是比较完善的,因此,尽管可能存在少数不赔偿的情况,但法律为此提供了充分的救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