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交通事故是否会有记录,以及这些记录可能对后续法律责任和赔偿产生何种影响。以下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表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该认定书是交通事故的重要记录。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第49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三)交通事故的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因此,交通事故记录不仅包括事故的基本事实,还包括当事人的责任划分等详细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官方出具的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在民事诉讼中,法院通常会采信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予以推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2条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之一,保险公司会根据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来决定赔偿金额。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4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案卷应当长期保存。对于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案卷,应当永久保存。”这表明,交通事故记录不仅会被保存,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会永久保存,以备后续查询和使用。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确实会有记录,这些记录不仅包括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责任划分,还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对后续的法律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因此,当事人应妥善保管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相关文件,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