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希望了解的是:交通事故伤者在未达成赔偿协议或未完成赔偿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不结案?以及这种情况下,伤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资深高级律师分析:
案件性质与处理程序 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伤者与肇事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案件不会自动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伤者有权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伤者的权利 伤者有权要求获得合理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此外,伤者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伤者的义务 伤者有义务配合调查,提供真实的事故信息和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单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如实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不得隐瞒或者虚构事实。”同时,伤者应及时就医,避免扩大损失。
诉讼时效 伤者应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伤者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
执行与强制措施 如果法院判决生效后,肇事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伤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总结: 交通事故伤者在未达成赔偿协议或未完成赔偿的情况下,可以不结案,并有权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但伤者也需履行相应的义务,及时就医并提供真实证据,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