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中,离婚后的受益人不会改变。这是因为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而非财产继承或赠与行为。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就已经确定,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
《保险法》第12条第一款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并履行告知义务之日起30日内,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这是关于保险合同订立和生效的时间节点,而不是保险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条件。
再者,《保险法》第19条也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合同内容。”这意味着保险合同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意愿进行修改,但受益人并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总的来说,即使是在离婚后,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也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变化。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是基于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并且在签订时就已经明确指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将获得一定的赔偿金额。因此,任何一方对保险合同的更改都将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
总结:总的来说,即使是在离婚后,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也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变化。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是基于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签订的,并且在签订时就已经明确指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将获得一定的赔偿金额。因此,任何一方对保险合同的更改都将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