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身份不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事故发生后仍然存在生存权利和民事权利,那么变更投保人的行为仍然没有改变其对保险事故的权益。因此,在该情况下,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原保险合同继续支付保险金。
二、保险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虽然保险合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可以由新的受益人更改,但这种更改不影响原有的保险合同效力。因此,保险公司在接到新的受益人的申请后,需要重新评估保险责任并决定是否接受新申请。
三、保险公司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被更改时,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新的申请,并向原受益人追究违约责任。
四、法院的裁判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接受新申请,那么法院可能会进行裁决,要求保险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赔付责任。在此过程中,法院可能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原受益人的同意情况、新申请的合法性等。
五、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
对于未按照原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的行为,保险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罚款等。
总结::从以上五个方面来看,即使保险受益人改名了,但只要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保险公司的处理权没有改变,那么他们仍然有权享有保险权益。然而,为了保障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可能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