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受益人的顺序和范围由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确定;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因此,保险受益人是否能够更改,需要根据具体的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来决定。
二、案例分析
假设李先生是一位资深高级律师,他在2018年不幸去世。他有两个儿子小明和小红,并且李先生在生前立了一份遗嘱,内容是将他的房产留给小明,现金留给小红。但是,2020年小明因为工作的需要,需要购买一套住房,而小红则希望留有一定的存款。在这个情况下,小明有权要求更改保险受益人的归属,小红有权要求分割李先生的遗产。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受益人的顺序和范围由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确定。如果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小明作为继承人,有权利要求更改保险受益人的归属。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受益人的顺序和范围由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确定。虽然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因不同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但无论哪种情况,如果受益人都有权利要求更改保险受益人的归属,那么其有权权主张也是被允许的。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尊重受益人的权益,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总结: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受益人的顺序和范围由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确定。虽然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因不同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但无论哪种情况,如果受益人都有权利要求更改保险受益人的归属,那么其有权权主张也是被允许的。因此,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尊重受益人的权益,充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