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利益
根据《保险法》第13条的规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基础。未经投保人同意或者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这意味着,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如果受益人不愿意成为新的受益人,那么他们就没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
二、保险责任
根据《保险法》第62条的规定,“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但被保险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请求赔偿或者申请仲裁的,保险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受益人在保险责任期间内有权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只要他们的权益未受到侵害或超过了一年期限,保险公司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合同的终止
根据《保险法》第83条的规定:“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期限的情况下消灭,而因保险金支付时间等原因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况除外。”
因此,即使受益人没有改变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也无需担心他们丧失对保险收益的权益。因为在没有明确约定期限的情况下,保险合同会自动终止。
四、财产所有权
根据《物权法》第119条规定:“因财产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权人处分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当受益人改变了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时,他们有权要求财产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或者使用权人承担责任,这是他们对财产所有权的维护。
五、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涉外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因此,即使受益人改变了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他们也不能期待法院会在短时间内做出判决。他们需要在两年后再次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如果受益人想要更改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他们有权利这样做。然而,他们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在合适的时间提出诉讼。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受益人想要更改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他们有权利这样做。然而,他们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在合适的时间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