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保险的受益人通常是卖方。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五百零四条,因买方原因导致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买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货物或者提供服务,那么买方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买方是因为第三方的原因导致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的,例如第三人违约或恶意欺诈等,那么卖方可能需要负责一部分或者全部责任。具体而言,如果卖方能够证明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损害到买方的利益,且其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并未违反交易的约定,那么他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卖方在合同中明确写明了由买方承担责任,那么买方就应该按照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但如果卖方在合同中未明确说明,那么他们可能会对买方的责任进行减轻或者免除。
总的来说,保理保险的受益人应该是卖方。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买卖双方的具体协议来确定。
总结:总的来说,保理保险的受益人应该是卖方。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买卖双方的具体协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