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指定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三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也就是说,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通过遗嘱方式设定自己的合法继承人。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8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遗嘱执行人。但是,遗嘱只能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且签名,不能由他人代书;也不能打印或者复制遗嘱。”
二、法定继承人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遗产继承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遗嘱继承,第二种是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就是说,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从高到低。
三、是否需要经过公证
对于涉及房产等产权较大的财产,通常需要经过公证。这是因为法律规定,不动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权属,没有经过公证,可能导致财产权益不清。
四、如果有多人指定继承人,是否有优先权?
在多份遗嘱中,如果有明确指定了继承人的,则效力优先于其他遗嘱。但这也取决于具体的情况,比如同一份遗嘱中有多人对同一份财产进行了分配。
五、特殊情况下的继承
例如,丧偶或身体残疾的人,可能无法直接行使遗嘱权利,这时就需要寻求其他方式来确定他们的继承人,如协商决定或由其他人代为行使。
总结:,《民法典》规定了遗产的法定继承人顺序、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顺序、是否需要经过公证以及特殊情况下的继承等内容。以上内容主要涉及到法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法性,旨在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