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因
1. 保险合同解除或履行完毕时。
2. 继续享受保险保障的人发生变化时。
3. 其他合法原因需要改变受益人的身份或者地位。
二、效力范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受益人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变更方式:直接进行变更是最常见的方式,但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例如遗嘱、法院判决等)进行。
2. 时间限制: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了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旦该时间到来,就不能再改变受益人。
三、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794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为生效日期,即保险合同不再适用。
2. 《民法典》第796条:行为人违反民事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3. 《民法典》第800条:依照前两款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意味着除了保险合同双方之外的其他当事人也可能参与变更受益人。
四、案例分析
例如,甲在其健康险合同中为乙设立了受益人丙,但由于健康状况恶化,甲将其重新指定为丁。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但是由于保险合同并未明确规定新受益人可以代替原受益人,因此必须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不能随意更改受益人,除非事先得到保险公司的明确同意。
总结:例如,甲在其健康险合同中为乙设立了受益人丙,但由于健康状况恶化,甲将其重新指定为丁。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但是由于保险合同并未明确规定新受益人可以代替原受益人,因此必须遵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不能随意更改受益人,除非事先得到保险公司的明确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