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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离婚后受益人未变更?

用户:177****7634 赤峰市 2024-04-26 23:11 保险理赔 浏览量:5777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一、案例引言

某人在离婚后仍持有原配偶在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该房产尚未进行任何价值评估和抵押登记,且其配偶未将其指定为遗产或遗嘱的一部分。在此情况下,如果房产没有被其他法定优先权人获得,那么这个房产应当归该男子所有。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8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夫妻书面约定外,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7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协议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屋、土地等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19条规定:因继承、受赠或者其他原因取得的财产,应当依照本章的规定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结论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此房产应当归男方所有。男方有权要求女方履行交付房产、承担剩余债务的义务。如女方拒绝,则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四、建议

对于此类复杂案件,当事人应当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加强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防止产生误解和纷争。

总结:

对于此类复杂案件,当事人应当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家庭成员之间应当加强沟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防止产生误解和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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