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概述
1. 受益权:根据《民法典》第89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有权在需要时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此规定体现了保险合同中的人身保险保障功能。
2. 分配权:《民法典》第893条也规定,受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或者放弃保险赔偿。
二、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892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有权在需要时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这段法律规定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权问题。
2. 《民法典》第893条:“受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或者放弃保险赔偿。” 这段法律规定了保险合同中的受益权问题。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权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一项重要权益。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需要时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这两项权利都体现了保险合同的人身保障功能,对于维护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进行人身保险购买时,应充分考虑受益权的问题,并确保其合法有效。
总结: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权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一项重要权益。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需要时有权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接受保险公司的赔偿。这两项权利都体现了保险合同的人身保障功能,对于维护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进行人身保险购买时,应充分考虑受益权的问题,并确保其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