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债务追偿权:根据《民法典》第892条的规定,债务人怠于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这是债权人的直接权益之一。
2. 物权保护:根据《民法典》第637条的规定,物权的善意取得规则。只有在善意的情况下,受让人才能取得物的所有权。这也是一种间接的权利。
3. 损害赔偿权:根据《民法典》第893条的规定,受害人在受到损害时,有权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这是受害人的直接权益之一。
4. 代理权:根据《民法典》第1114条的规定,代理人享有代理权,但这种代理是有限制的。这是因为代理人必须代表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不能侵犯被代理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等其他权利。
5. 自然人的人格权:根据《民法典》第1954条的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不受侵犯。这也是自然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总结::以上五种权利都是通过法律的规定来保障的。如果这些权利得不到保护,那么公民就无法获得公平正义。因此,保护这些权利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