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保险指定受益人是可以多个的。
首先,在民法典第193条第2款中明确规定:“保险金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时,应当给付全部或者部分。但保险金不足以清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的除外。”
其次,在民法典第763条第1款中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的,应当先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和方式给付保险金,然后将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部分用于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务。”因此,如果保险指定受益人是多人,那么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他们之间可能会就保险金的分配比例和方式产生争议。
再次,在民法典第763条第2款中规定:“如果保险合同未约定受益人的顺序或责任,且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金中优先支付给受益人或者最先获得保险金的人,保险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因此,如果保险指定受益人不是多人,而且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受益人的顺序或责任,那么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确定保险金的归属。
最后,在民法典第872条第1款中规定:“保险合同是指依法设立并由保险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协议。包括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因此,无论保险指定受益人是谁,只要他们的保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他们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都有权享受保险金的待遇。
总的来说,虽然《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指定受益人可以有几个,但是在实践中,保险指定受益人通常是多人的。因此,为了保护保险人的权益,保险公司在分配保险金时,应尽量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受益人。同时,投保人也应该对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有充分的了解,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结:总的来说,虽然《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保险指定受益人可以有几个,但是在实践中,保险指定受益人通常是多人的。因此,为了保护保险人的权益,保险公司在分配保险金时,应尽量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受益人。同时,投保人也应该对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有充分的了解,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