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指定
1. 根据《民法典》第1328条的规定,有偿合同的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为他人提供服务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期限等。在此情况下,受益人可以是受托人或者委托人。
二、法定代理
根据《民法典》第169条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不需要经他人代理。受益人也可以成为法定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代理。
三、利益输送
根据《民法典》第170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约定由一方或多方直接向受益人收取费用,但这种收费应当符合公平的原则。因此,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受益人有权拒绝支付这部分费用。
四、附义务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171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附义务条款规定受益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例如,受益人违反了合同中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权延续性
根据《民法典》第172条的规定,被代理人在完成一定事务后仍享有代理权,并可能对新的委托人产生影响。因此,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代理权延续性条款,受益人可以继续享受该代理权。
综上所述,受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是否同意成为委托人或法定代理人,以及如何处理收取费用的问题。同时,他们还需要遵守合同中的任何相关条款,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
总结:综上所述,受益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是否同意成为委托人或法定代理人,以及如何处理收取费用的问题。同时,他们还需要遵守合同中的任何相关条款,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