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财产
在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各自拥有一部分个人财产,这些财产通常是他们各自的私有财产,不受共同财产分割的影响。因此,在离婚时,此类财产通常被认为是单独的个人财产。
二、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
根据《婚姻法》第38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无论是否离婚,都应当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同时,《婚姻法》还规定,离婚后,子女有权与母亲或父亲共同生活,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三、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共同债务一般被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具体来说,对于夫妻共同欠下的债务,即使一方在离婚时主张该债务不是其个人债务,法院也不能完全排除其承担责任的可能性。
四、共同房产
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除非协议明确将房产赠予另一方,否则,除非双方达成协议将房产归其共同所有,否则法院可能不会将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五、子女监护权和探视权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一般由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来行使。如果子女在离婚时被判给一方抚养,那么另一方仍有权获得探视权。
综上所述,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首先,如果一方提出非婚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进行抚养权分配,或者一方要求对方支付未支付的抚养费,法院可能会支持这些请求。其次,关于共同债务,法院可能会判决全部承担或者一部分承担。此外,对于共同房产,法院可能会将其视为共同财产分割。最后,关于子女监护权和探视权,法院会考虑各种因素,如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等,来决定谁将得到监护权和探视权。
总结:综上所述,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首先,如果一方提出非婚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进行抚养权分配,或者一方要求对方支付未支付的抚养费,法院可能会支持这些请求。其次,关于共同债务,法院可能会判决全部承担或者一部分承担。此外,对于共同房产,法院可能会将其视为共同财产分割。最后,关于子女监护权和探视权,法院会考虑各种因素,如子女的年龄、健康状况等,来决定谁将得到监护权和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