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伤亡附加保险金并不是一种法律规定的保险责任,而是针对在特定情况下发生的人员伤亡或死亡的情况的一种补偿。
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要求保险公司的赔付。这个赔偿请求权,是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才能产生,并且是基于人的生存权和健康权。
三、那么,伤亡附加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谁呢?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受益人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依法享有的保险金的一部分。通常来说,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去世了,那么他的配偶、子女或者是父母就是其法定的受益人。
四、关于以上三种情况的具体法律依据,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赔偿请求人在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死亡的情况下,有权向保险公司的赔付。”这表明了保险公司有义务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赔付。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储蓄、生产资料、知识产权、建筑物和其他财产。”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去世,那么他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属于他的遗产范围,应当由受益人享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侵权行为致人受伤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这表明,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向侵害人索赔,其中包括伤亡附加保险金的赔偿。
五、综上所述,伤亡附加保险金的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去世后的法定继承人。
总结:五、综上所述,伤亡附加保险金的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中去世后的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