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8条
公民或者法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涉及自身利益的事务,但应当有明确的授权范围和期限。如果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滥用代理权,由代理人和相对人负连带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9条
被代理人享有死亡后遗产分配的权利。死亡是导致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最直接的原因。被代理人有权指定他的遗产继承人。如果被代理人没有指定遗产继承人,那么他的死亡将被视为他本人放弃对所有财产的继承权利。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0条
在遗嘱中,需要指明被监护人的受益人。被监护人有义务通知受益人并请求他们行使遗嘱中的指定权。如果没有履行这个义务,被监护人可能会丧失对其所有财产的控制权,并可能因遗产的不当分配而受到损失。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2条
委托书应载明受托人的姓名、住所、代理权限和期限。如果没有载明以上内容,那么委托无效。受托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可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如果受托人超越代理权限订立合同,代理人有权撤销该合同。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3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执行遗嘱;保管遗嘱中指定的财产;代表遗嘱人进行民事活动;支付遗嘱中指定的费用等。如果遗产管理人未能履行这些职责,遗嘱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 被代理人有权指定他的遗产继承人。
2. 代理人只能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3. 如果被代理人没有指定遗产继承人,那么他的死亡将被视为他本人放弃对所有财产的继承权利。
4. 在遗嘱中,需要指明被监护人的受益人。
5.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执行遗嘱、保管遗嘱中指定的财产、代表遗嘱人进行民事活动、支付遗嘱中指定的费用等。如果遗产管理人未能履行这些职责,遗嘱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总结:5.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执行遗嘱、保管遗嘱中指定的财产、代表遗嘱人进行民事活动、支付遗嘱中指定的费用等。如果遗产管理人未能履行这些职责,遗嘱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