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民法典》第96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同时,《民法典》第972条也规定,对于有劳动能力的成年人,子女对其劳动造成损害的,负有赔偿责任。
2. 维护被保险人的财产权益:《民法典》第965条规定,公民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其财产的权利。对于保险金,被保险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或者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将保险金转交给受益人。
3. 规范保险利益的产生和转移:《民法典》第964条明确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可以向保险人主张赔偿或补偿,而保险人则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4. 明确保险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971条明确,对被保险人提供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保险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被保险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他人。
5. 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969条明确了在处理保险纠纷时,任何一方都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权力,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总结:来说,保险人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被保险人的权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有充分尊重并保护保险人的权益,才能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