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例一:老张和小李是夫妻,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后来,老张不幸去世,留下了这套房产给小李。但是,由于老张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所以这套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产包括房屋、林木、农作物以及其他动产等。”因此,这处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2. 案例二:老王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住院治疗后花费了大量医疗费。他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3. 案例三:老赵有一笔存款,他与老钱结婚后,决定将其作为共同财产进行管理和使用。但是,他们对如何管理这笔存款有不同的意见。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名义为第三人的债务,由夫或妻一方偿还;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除非夫妻另一方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因此,老赵和老钱对该笔存款的管理方式需要根据协议进行约定。
4. 案例四:老孙有一个女儿,她已婚并生有一子。老孙去世后,他的女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的儿子支付赡养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此,老孙的女儿有权要求她的儿子支付赡养费用。
5. 案例五:老杨和老刘都是老人,他们在年轻时都失去了配偶。在晚年,他们在一起生活,并共同购买了一些房产。现在,他们打算把这些房产卖出来。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通知其他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未通知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老杨和老刘有权决定是否出售他们的房产。
总结: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通知其他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未通知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老杨和老刘有权决定是否出售他们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