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与理解
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是指在被保险人身故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若指定为遗产,则意味着保险金成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二、指定与变更
1. 民法典第1139条规定,被保险人可以指定受益人,未指定或者指定不明的,保险金视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2. 受益人如需变更,应在保单有效期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办理,否则变更可能无效。
三、优先顺序
1. 若有遗嘱指定,按《民法典》第1123条,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无遗嘱时,保险金遵循法定继承顺序(见1127条)。
四、遗产处理
1. 保险金作为遗产时,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应当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2. 如有债务,根据1151条,保险金应先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再按继承顺序分配。
五、争议解决
1. 对于保险金归属或分配的争议,可依据《民法典》第1188条,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
总结::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指定为遗产时,其权益和保险金的处理主要遵循《民法典》相关规定,涉及遗嘱、法定继承、债务清偿等环节。在实际操作中,需确保程序合法,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