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197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夫妻购买保险时,有权自由选择保险受益人。若保险合同明确指定父母为受益人,无论是一般受益人还是第二顺位受益人,父母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均有权依照保险合同获得保险金(参见《民法典》第1218条)。因此,首要因素在于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意愿变更
《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夫妻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依法享有变更受益人的权利。若夫妻决定将父母变更为保险受益人,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那么父母即成为合法受益人。
三、法定继承关系
若保险合同未明确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无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民法典》第1161条)。此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民法典》第1127条),在无遗嘱或其他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有权继承保险金。
四、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若保险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保险金属于生存保险金或满期保险金性质(非身故保险金),则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除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父母被指定为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仍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需按《民法典》第1063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道德风险与欺诈禁止
《民法典》第7条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夫妻在购买保险时,应避免因规避债务、转移财产等不正当目的,将父母设定为受益人,否则可能触及欺诈、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民法典》第154条)。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合同订立的背景、保险费支付情况、受益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关系等,判断是否存在道德风险。
综上所述,夫妻购买的保险,父母是否享有受益权,主要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意愿变更、法定继承关系、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以及是否存在道德风险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民法典》相关规定,确保保险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总结:综上所述,夫妻购买的保险,父母是否享有受益权,主要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意愿变更、法定继承关系、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以及是否存在道德风险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民法典》相关规定,确保保险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