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审查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保险公司作为合同一方,有权了解合同相关情况,包括受益人的身份和权益。调查受益人是确保合同公正履行的一部分。
2. 防止欺诈:《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公司调查受益人可能出于防止保险欺诈的考虑,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3. 确定赔偿对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保险赔偿应支付给有保险利益的人。调查受益人有助于确定谁是合法的赔偿对象,避免错误赔付。
4. 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指出,权利和义务应相适应。保险公司需确保受益人对保险合同有明确的认知和接受,调查是这一过程的一部分。
5. 保护第三人权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提及,保险赔偿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调查受益人有助于防止可能存在的第三人权益冲突。
总结::保险公司确实有权利并可能会调查受益人,这是基于合同法理、防止欺诈、确定赔偿对象、权利义务匹配以及保护第三人权益的需要。《民法典》为这种调查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保险活动的公正、公平与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