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名称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房屋、林木、文物、图书、林地等动产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而“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其遗产由其他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对其遗产的放弃。”因此,如果投保人在保单生效前要求变更受益人,根据法律规定将不会得到任何回应。
二、变更为新名称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予以分割。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分权。”如果投保人希望改变保险保单上的受益人信息,那么他或她需要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并在保单上进行更改。
2. 如果投保人在保单生效后仍然坚持更改受益人,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提供新的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书、亲子鉴定报告等。这可能需要一段时间,甚至可能会影响投保人的保险费用支付。
三、后果
更改受益人的后果主要取决于是否已经进行了保单的签订和交费。如果没有进行签字和交费,那么此时更改受益人并不会有任何影响。但如果已经签订了保单,并且进行了交费,那么此时更改受益人将会导致保险费用的重新计算。
四、建议
在考虑修改受益人之前,建议投保人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如果发现有必要,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看看是否有可能达成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总结:在考虑修改受益人之前,建议投保人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法律咨询。如果发现有必要,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看看是否有可能达成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