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财产权益
1. 《民法典》第932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仍有权要求承担其在遗嘱中未指定由其继承的财产责任。这被称为“生存优先”原则。
2. 第933条:对于已故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他们明确声明或法院判定将这些财产作为遗产处理,则可以不计算在法定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内。
二、保障人身权益
1. 《民法典》第1167条:死亡赔偿金是对因他人受害而丧失生命的人所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根据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害程度和侵害方式等因素确定。
2. 《民法典》第1178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兼顾双方亲属关系。
三、维护家庭和睦
1. 《民法典》第934条: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这并不意味着夫妻一方不需要承担责任,例如,如果一方单独负担了一部分债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分担。
2. 《民法典》第1179条: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同时,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种义务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因亲子关系发生变化而改变。
四、保障公共利益
1. 《民法典》第1176条:社会公共利益并非所有的民事主体都应负责。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国家安全、公共卫生等重大公共利益时,一些民事主体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2. 《民法典》第1180条:为了公共利益,国家或者集体可以征收公民的私有财产。但是,征收应当公平合理,并且必须公开透明地进行。
五、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1. 《民法典》第1179条:尽管有上述规定,但父母仍需要为子女的生活提供基本保障。因此,如果父母没有能力支付子女的生活费用,他们可以申请救助金或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帮助。
总结::在继承过程中,确保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家庭和睦、公共利益以及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是至关重要的。其中,生存优先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亲情优先原则和履行义务的原则都是重要的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