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财产
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外,应当平均分割。”
2. 在这里,“个人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各自独立取得的财产。
二、共有财产
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共有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收入、房产、汽车等。
三、家庭债务
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个人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2. 夫妻对家庭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一方未能偿还家庭债务,则该债务由另一方负责偿还。
四、遗产分配
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由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去世后所获得的遗产应由其指定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如果没有指定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无法接受遗产,那么,这些遗产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债权分配
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在债权成立后可以向债务人请求支付债款,也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2. 如果债务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偿还。
综上所述,在婚姻关系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了协议之外,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个人财产”),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支出(即“共有财产”)都应该平等地分配给另一方。同时,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去世后所获得的遗产(即“遗产分配”),则应由其指定的继承人共同继承。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以及对家庭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此,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原则,并在处理财产和债务问题时加以注意。
总结:综上所述,在婚姻关系中,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了协议之外,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即“个人财产”),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支出(即“共有财产”)都应该平等地分配给另一方。同时,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去世后所获得的遗产(即“遗产分配”),则应由其指定的继承人共同继承。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以及对家庭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此,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必须遵循这一基本原则,并在处理财产和债务问题时加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