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问答 > 民事民法 > 保险理赔 > 问答详情

保险无法再加第一受益人?

用户:139****1391 西宁市 2024-04-26 20:07 保险理赔 浏览量:42155
精选律师最佳回答:
范向军
范向军*律师/13543290907(微信同号) 专职律师 立即咨询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擅长领域: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1. **合同约定**:保险合同通常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其中包含了关于受益人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禁止更改或增加第一受益人,那么根据《民法典》第503条,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除非合同有特别条款允许,否则不能随意增补。

1:风险防范

保险设立第一受益人主要是为了在被保险人身故后迅速理赔给指定受益人,避免纠纷。若频繁更改,可能导致保险目的落空,保险公司可能出于风险控制考虑,不允许随意增设。

2:信息核实

根据《民法典》第506条,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确认受益人的身份和关系。频繁变动可能会使这一过程变得复杂,影响理赔效率。

3:诚信原则

《民法典》第7条规定了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频繁更改第一受益人可能被解读为不诚实的行为,影响信任。

4:法律程序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变更受益人通常需要经过正式的书面通知和保险公司审核。如果未经合法程序,可能被视为无效。

总结:

:在没有特殊合同条款允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基于合同约定、风险控制、信息核实、诚信原则以及法定程序,通常不会允许随意增加第一受益人。如需变更,应遵循法律规定并确保相关权益不受损害。

保险无法再加第一受益人?
相关问答
解答律师
范向军 专职律师
专注民事商事法律咨询
经济仲裁、保险理赔、融资借款、经销代理、刑事合规、医疗纠纷
服务地区:惠州市
同城律师推荐
  • 董倩 专职律师
    深圳岂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银行保函、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宜昌市
  • 李老师 知识产权工程师
    专注知识产权相关服务
    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认证、法律文书代写、离婚起诉书、履约保函
    服务地区:郴州市
  • 服务地区:
  • 秦健峰惠州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经济仲裁、公司犯罪、公司法、债权债务、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惠州市
  • 邓希宁 专职律师
    权至尊知识产权
    网贷逾期优化、网贷不合理费用、民间借贷高利息减免、断供房法拍房补贴、婚姻家庭、ICP许可证、劳动纠纷
    服务地区: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