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变更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泰康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变更需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即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
1:书面形式要求《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指出,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变更泰康人寿保险的受益人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其确认。
2:告知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强调,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因此,投保人在变更受益人时,有义务及时告知保险公司,确保其权益不受损害。
3:受益人权益保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若受益人已故或放弃权利,投保人可依法另选受益人,但需符合保险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4:法律效力变更后的受益人设定,自保险公司收到并确认变更申请之日起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合同变更后的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总结::泰康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变更需基于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共识,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并遵守诚信原则及时通知。受益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当原有受益人情况变化时,投保人有权按照法定程序选择新的受益人,且变更一旦被保险公司确认,即产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