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养老金计划时,有权利选择为特定个人或特定群体设立受益人。以下是从五个不同的角度分析这种选择,并指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1. 遗嘱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之前,可以将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这意味着,在遗嘱中设立了受益人的,那么该受益人就是被指定的遗产继承人。
2. 父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如果子女在没有与父母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将保险受益金转移到了他人处,他们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这种转移行为并重新分配保险收益。
3. 保险公司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受保险请求时,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这意味着保险公司必须在未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保险受益金转至其他接收方,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4. 继承权人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受益人不是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那么他们没有权利获得保险收益。
5. 社会福利机构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综上所述,如果受益人并非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他们在养老金计划中享有权利和义务,但不能自行决定受益人。而如果受益人是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那么他们可以通过遗嘱等方式将保险受益金转至自己或其他合适的人。同时,保险公司、社会福利机构等也需尊重这些权益,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总结:综上所述,如果受益人并非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他们在养老金计划中享有权利和义务,但不能自行决定受益人。而如果受益人是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那么他们可以通过遗嘱等方式将保险受益金转至自己或其他合适的人。同时,保险公司、社会福利机构等也需尊重这些权益,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